部首:艹部
部外笔画:9画
总笔画:33画
部外笔画:9画
总笔画:15画
结构:上中下
笔顺:一丨丨一ノフ丶ノフ一ノ丨
葬
1、掩埋死人,泛指处理死者遗体:安葬。埋葬。土葬。火葬。海葬。葬送。葬礼。葬仪。
葬字UNICODE编码U+846C,10进制: 33900,UTF-32: 0000846C,UTF-8: E8 91 AC。
葬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会意:指人死后埋在草丛中
bury, inter
◎ 葬
奘
〈动〉
(1) (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从“死”,在“茻”( )中,“一”其中,所以荐之。指人死后盖上草席埋藏在丛草中。荐,草席覆盖。本义:人死用草覆盖埋葬,后用棺木埋入土中)
(2) 同本义 [bury]
葬,臧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葬也者,藏也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
故葬埋敬藏其形也。——《荀子·礼论》
赐钱二百万以葬。——《汉书·李广苏建传》
分其汤肉葬之。——晋· 干宝《搜神记》
而卒葬之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以衣冠葬之。——清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(3) 又如:葬堂(为古代我国南方少数民族处置死者遗骨的一种方式);葬式(葬礼);葬虞(葬礼和虞祭。虞祭行于葬日,故用“葬虞”借指下葬的日期)
(4) 泛指处理尸体的方式 [form of inhumation]。如:火葬;海葬
葬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又《集韻》才浪切,音臓。義與藏同。
又《正韻》兹郞切,音臧。《周禮·地官》族師,以相葬埋。劉昌宗引《漢書·尹賞傳》枯骨後何葬,協乎聲讀。《韻學集成》或作塟,見《三輔黃圖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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